一、文件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为努力实现全县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提高残疾儿童健康水平,使残疾儿童家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巴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形成《巴彦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
二、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20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哈政规〔2019〕6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制定的。
三、文件涉法内容说明
文件中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性规定,都是按照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确定的。
四、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巴彦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隋先春,联系电话:0451-5752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