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镇居民: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有关规定和具体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巴彦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及《巴彦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的规定,开展了巴彦县第六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工作,经核查下列家庭获得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为了便于广大居民对此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进行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对申报实物配租家庭资格有异议者,欢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451-57518980451-557518952
巴彦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巴彦县第六批城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家庭公告
姓名 | 租赁地址 | 申报理由 |
李井亮 | 北门外第一趟街从东往南第五家 | 尿毒症 |
王家祥 | 恒瑞花园B1栋10单元701室 | 尿毒症 |
丁志娟 | 德革一胡同 | 肢体三级 |
兰秀玲 | 哈良机路8号 | 70周岁且肢体三级 |
王彦春 | 哈良机一路51号 | 肢体三级 |
刘 双 | 文治颐园一期3号楼24号库 | 肢体二级 |
董玉秀 | 邮政小区北栋4单元502室 | 视力一级 |
陆洪权 | 通园路二胡同3号 | 肢体三级 |
李茂臣 | 兴南六路32-7号 | 夫妻均肢体二级 |
顾洪梅 | 三中对面卖煤前院 | 语言二级 |
姚雪晶 | 德革路22号 | 多重二级 |
张 林 | 德中路(德通路道北) | 脑梗死、肢体四级 |
赵智国 | 向阳街通园路6-11号 | 脑梗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