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巴彦县行政事业性(含涉企)收费目录

作者 :   来源: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2/06/20

2022年巴彦县行政事业性(含涉企)收费目录
部门序



收费
单位
项目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标准数量收费对象收费性质管理权限资金管理方式收费依据备注
教育(六项)公办
学校
1一、普通高中学费
2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财政专户
黑教联[2010]70号
黑价联[2011]43号
黑价联[2011]70号


(一)学费





1、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150元
2、市、县级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250元
2二、普通高中住宿费
2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财政专户

(一)通过银行贷款建设的学生公寓





县城的普通高中每生每学年最高500元
(二)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学生宿舍
县城的普通高中每生每学年最高250元
3三、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18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财政专户
黑价联[2011]70号
黑价联[2012]83号


(一)成人中专学历教育(含委托培养)学费




1、脱产班
(1)理工科每人每学年1100元
(2)文科每人每学年900元
2、半脱产、业余班
(1)理工科每人每学年700元
(2)文科每人每学年500元
3、函授班
(1)理工科每人每学年500元
(2)文科每人每学年400元


(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中等师范)学费





1、医药卫生类专业每人每学年2400元
2、理工科类专业每人每学年2000元
3、财经类专业每人每学年2200元
4、农林水产类专业每人每学年1400元
5、公安、政法类专业每人每学年3000元
6、体育、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5000元
(三)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费

1、一般师范专业每人每学年2500元
2、民族师范专业每人每学年2100元
3、体育、艺术专业班,幼儿教育专业每人每学年3000元
4、外语、计算机专业班,特殊教育专业每人每学年3500元
(四)普通中专艺术类学校学费
1、舞蹈、影视专业每人每学年6000元
2、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5000元
4四、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6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财政专户

(一)普通中专学校住宿费






1、为学生提供公寓化住宿的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元




2、未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每生每学年不超过400元
(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住宿费
1、为学生提供公寓化住宿的每生每学年不超过300元
2、未实行公寓化管理的每生每学年不超过200元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巴彦县分校)5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费




黑价联[2013]30号

1、学费
(1)本科专业每学分90元
(2)专科专业每学分65元
2、补考费每生每科次20元
哈尔滨老年人大学(巴彦县分校)6五、哈尔滨老年人大学学费(包含舞蹈、声乐等系各专业学费)详见文件1其他事业省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哈发改价审联[2019]11号
招生办7六、考试考务费
8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财政专户


(一)中专、中师报名考务费每生120元



黑教联[2000]17号
黑财预[2009]39号

(二)成人中专报名考务费每生100元
(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试费每生10元黑价联字[1999]5号
黑财预[2009]39号

(四)体育、艺术类术科考试报名测试费

1、报名费每生15元
2、术科测试费每项(科)30元

(五)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费每人150元


黑价联字[2009]8号
(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费每生每科13元黑价联字[2009]37号
(七)高中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黑价联[2017]152号
公办幼儿园8七、公办幼儿园收费
11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财政专户黑价联[2014]70号
哈发改联[2017]246号  巴彦改联[2019]1号      


(一)保教费




1、城区幼儿园
(1)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460元
(2)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60元
(3)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310元
(4)三级及以下幼儿园每生每月180元
2、乡镇幼儿园
(1)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560元
(2)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
(3)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260元
(4)三级及以下幼儿园每生每月150元
3、寄宿制幼儿园在同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50%
4、半日制幼儿园在同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50%
5、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对3周岁以下(不含3周岁)幼儿保教费可在同级全日制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30%
(二)住宿费按照实际成本确定
公安(二项)县公安局9一、证照费
53涉企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


(一)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黑发改价格函[2019]174号                 发改价格[2019]914号
1、护照每本120元
(1)丢失补发每本120元
(2)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次20元
2、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降为60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50元降为40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3)内地居民赴港澳从事商务、乘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签注
①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
②二次有效签注     每件30元
③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每件80元
④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⑤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
⑥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1)一次有效签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15元
①签证、加注、延期每项次15元
(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每件80元
(二)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黑政发[2001]132号
黑价行函字[1999]44号黑财综[2012]187号     财综[2012]97号
1、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

(1)户口簿每本7元
(三)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3] 2322号《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
黑财综[2013]14号
黑价联[2014]95号      财税[2018]37号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次办理身份证不收费
(1)申领、换领每证20元
(2)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40元
2、第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县交警大队
3、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流动人口居住证工本费0元不收费


发改价格[2003] 2322号黑财综[2013]14号
黑价联[2014]95号

(四)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黑价联字[2006]20号
黑财综[2013]175号   发改价格[2019]1931号

1、号牌(含临时)
(1)汽车

反光号牌每副100元
(2)挂车
反光号牌每面5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反光号牌每副40元
(4)摩托车
反光号牌每副35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2、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每个1元
(五)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

1、行驶证每本10元


发改价格[2004]2831号黑价联字[2006]20号
黑财综[2013]1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六)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七)驾驶证工本费每证10元
10二、驾驶许可考试费
8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黑价联[2015]3号     黑价联[2017]36号

(一)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550(其中:科目一100元,科目二A350,科目三100元:道路驾驶技能70元,安全文明常识30元)



(二)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500元(其中:科目一100元,科目二300元,科目三100元:上道70元,安全考试30元)
(三)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180元(其中:科目一60元,科目二60元,科目三道路30元、安全30元)
民政(一项)县殡仪馆11一、殡葬收费
20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巴政规[2019]3号殡葬服务收费的减免政策,按照黑价联字[2017]4号规定,“按不超过正常收费标准的50%收取殡葬基本服务费”。

(一)遗体接运费每具300元



(二)遗体存放费每天50-550元
(三)遗体火化费每具220-500元
(四)骨灰寄存费每盒每年84-24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二项)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2一、职业技能鉴定费
15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财综[2004]65号
黑财综[2012]67号
黑价联[2014]97号


(一)初级工




其中,考核技能每人30元。
1、A类每人120元
2、B类每人90元
3、C类每人70元
(二)中级工
其中,考核技能每人40元。
1、A类每人160元
2、B类每人130元
3、C类每人100元
(三)高级工


1、A类每人200元



财综[2004]65号
黑财综[2012]67号
黑价联[2014]97号
其中,考核技能每人60元。
2、B类每人170元
3、C类每人140元
(四)技师
其中,考核技能每人90元。
1、A类每人240元
2、B类每人200元
3、C类每人170元
(五)高级技师
其中,考核技能每人130元。
1、A类每人280元
2、B类每人240元
3、C类每人200元
县人事部门13二、县直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费
2其他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黑价联[2017]51号

(一)笔试(含公共基础和专业技术科目)每科45元



(二)面试免费
国土资源(三项)不动产登记机构14一、不动产登记费
3涉企行政中项中标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税[2016]79号     黑价联[2016]67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收费优惠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




非住宅类从2019.7.1起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每件80元-550元
(三)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第一本免费
国土资源局15二、土地闲置费详见文件1涉企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12月18日通过)
财预[2002]584号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16三、耕地开垦费旱田17元/㎡,水田22元/㎡5涉企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
黑国土资规[2018]1号
交通(三项)运输管理站17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3其他
事业省 缴入地方国库财综[2010]39号     发改价格[2010]1615号黑财综[2011]49号    黑价联[2014]50号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重新报名考试的,按相应考试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一)报名费每人5元




(二)理论考试费每人38元
(三)实际操作考试费每人60元
18二、营业性道路汽车旅客运输站(乘)务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
2其他
事业省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

(一)报名费每人5元




黑财综[2013]31号
黑价联[2014]50号
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重新报名考试的,按相应考试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二)考试费每人35元
19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报名考试费
3其他事业省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

(一)报名费每人5元




(二)理论考试费每人30元
(三)实际操作考试费每人50元
水务(三项)水务局(水资源管理机构)20一、水资源费
33涉企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黑价联[2010]46号       黑价联[2015]72号

(一)取用地表水





1、农业
(1)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资源从事农业生产,超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部分
①农田灌溉每立方米0.02元
②畜牧养殖每立方米0.05元
③水产养殖
A、池塘养殖每亩每年15元
B、利用整治后的自然水面从事水产养殖每亩每年10元
C、利用水库从事水产养殖每亩每年2元

(1)取用水利工程供水从事农业生产每立方米0.003元




黑价联[2015]72号
2、工商业每立方米0.35元
3、自来水厂(城镇公共供水)每立方米0.20元
4、水力发电每千瓦时0.01元
5、火力发电
(1)直流冷却每立方米0.02元
(2)循环冷却每立方米0.10元
6、其他取水每立方米0.20元
(二)取用地下水
1、农业(超我省《用水定额》(或限额)部分)

(1)农田灌溉每立方米0.04元
(2)畜牧养殖每立方米0.10元
(3)水产养殖每亩每年25元
2、工商业(利用地下水温取水)每立方米0.70元

3、自来水厂(城镇公共供水)每立方米0.35元





4、火力发电每立方米0.30元
5、特种取水
(1)汽车、洗浴、经营性游泳馆每立方米4.00元
(2)取用地热水、矿泉水、苏打水每立方米6.00元
6、其他取水每立方米0.40元
(三)特殊情形取水

1、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
(1)利用已有设施取用地下水按照相应标准的3倍征收
2、在省政府批准的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按照相应标准的2倍征收
3、在既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又是省政府批准的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不重复加倍征收水资源费
4、自来水厂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或者在省政府批准的地下水超采区取用地下水不适用加倍征收的规定
5、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对已经取用的水资源按照相应标准的3倍追缴
6、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

(1)超计划或者超定额10%(含10%)以下的部分按照相应标准的2倍征收




黑价联[2010]46号
(2)超计划或者超定额10%--30%(含30%)的部分按照相应标准的3倍征收
(3)超计划或者超定额30%--50%(含50%)的部分按照相应标准的4倍征收
(4)超计划或者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按照相应标准的5倍征收
(5)水力发电用水及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取水不适用累进征收的规定
21二、水土保持补偿费
7涉企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黑财综[2014]171号   黑价联[2017]23号    黑水函[2017]217号减免政策详见文件

(一)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每平方米1.2




1、按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不足l平方米的按l平方米计,下同)。
2、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二)开采矿产资源

1、建设期间每平方米1.2按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

2、开采期间



(1)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
①煤炭每吨0.5元0.30元按开采量计征
②其它矿产资源每吨1.2元0.70元按原矿等原材料开采量计征
(2)石油、天然气每平方米每年0.8元1、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计征。
2、每口油气井占地按2000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井,按增加计征面积400平方米计算。
(三)取土、挖砂(河道采砂除外)、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每立方米0.801、按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
2、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每立方米1.10元1、根据土、石、渣量计征。                2、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不再重复计征。
县排水主管部门22三、城镇污水处理费
3涉企事业中项县标缴入地方国库
黑财综[2014]178号
哈政发[2007]19号
黑财综[2015]15号      价格[2016]9号      巴政办综[2016]69号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0.85元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1.2元
农业(二项)农机管理站23一、农机监理费
16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


(一)驾驶许可考试





1、拖拉机(不含链轨拖拉机)、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机械常识、操作规程)每人次30元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每人次50元
(3)科目三(挂接机具、田间作业技能)每人次50元
(4)科目四(道路驾驶技能)每人次50元
2、联合收割机(不含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链轨拖拉机
(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机械常识、操作规程)每人次30元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每人次50元
(3)科目三(挂接机具、田间作业技能)每人次50元
24二、农机驾驶员培训费
8其他事业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黑财综[2002]51号市区实行社会化属经营性收费,目前有关县(市)执行此标准。

1、初训每人次70-380元




2、复训每人次45-48元
3、增驾、转型每人次160-220元
林业草原局(四项)草原行政主管部门25一、草原植被恢复费(进行矿藏勘察开采、工程建设征用或使用草原的单位和个人)自然保护区草原5元/㎡,其它草原3元/㎡,人工及改良草场7元/㎡1其他行政巴彦县境内缴入地方国库
《黑龙江省草原条例》
(2005年8月19日通过)
黑价行[2018]76号

26二、森林植被恢复费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15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林地,每平方米9元;宜林地,每平方米4.5元。   2、国家和省公益林林地、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1标准的二倍执行。        3、经营性建设项目按照1、2标准的二倍执行
其他行政巴彦县境内缴入地方财政黑财综[2016]1号       财税[2015]122号
27三、林地补偿费详见文件
其他行政巴彦县境内缴入地方财政黑政发[2014]14号      哈政发[2015]7号         
28四、林木补偿费由法定的资产评估公司评估,按其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其他行政巴彦县境内补偿给林木权利人哈政发[2015]7号
卫计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29社会抚养费详见文件9其他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4月21日修正)

十一住建局(六项)住建局30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民防空其它市、县每平方米840元3涉企行政省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黑龙江省政府2002年5号令
黑价联字[2003]39号
黑财综[2005]67号
黑财综[2009]123号   黑财综[2017]45号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财税[2019]5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人防易地建设费





31二、拆除人防工程补偿费按人防工程
现行造价核定
1涉企行政省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条例》(2013年12月13日修订)
国动字[1998]2号
[1990]沈军作字第147号黑人防发[1998]48号
黑人防发[2007]53号
黑财预[2009]39号

32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元(其中: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不超过20元,消防设施建设费5元)
涉企行政
缴入地方国库巴政发[2021]7号
十二市场监管(一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3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2608涉企事业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价费字[1992]268号
财综[2001]10号
财预[2003]470号
黑财预[2009]39号
黑价联[2011]21号
黑价联[2014]69号
黑价联[2014]96号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详见文件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无损检测费用另计)
(三)安全阀校验(含紧急切断阀)
(四)无损检测
(五)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和金相分析
(六)锅炉水质检测化验
(七)锅炉能效测试
(八)特殊检验
十三城市管理(一项)
34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16涉企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巴发改联发[2021]1号

(一)城市占道费0.25元/日.平方米
涉企行政中项省标缴入地方国库


































备注:1、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13个主管部门共34项,其中涉企收费13项,其他收费2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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