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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
时间: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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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巴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丛立新及县人大部分常委对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副县长白晶玉,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哈尔滨鸿展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西郊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水韵阜财商务宾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了解。

副县长白晶玉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近年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把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一法一例”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检查组成员对我县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围绕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丛立新指出,各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到位;要建立健全社会共治体系,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突处置能力,全面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坚持严格执法、精准执法、文明执法,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和最强措施,从严从快从重处罚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违法行为,筑牢安全生产基石,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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