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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公示
来源: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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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畜牧业经营主体: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417号)和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哈财指(农)〔2023〕401号)的要求,现对拟发放2023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者,请拨打举报电话0451-57522161。

特此公示。

附件:贷款贴息申请表

巴彦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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