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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民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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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民政服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县民政局需要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人数、范围

选调单位:县民政局

选调岗位:婚姻登记处登记员

选调人数:4名。

选调范围:从县内各乡(镇)、县直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中选调。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4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填报《巴彦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人:皮泽宇

联系电话:56058531

报名所需材料:

1.《巴彦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编制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考察

考察主要对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选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调入人员试用3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附件:巴彦县民政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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