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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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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整改反弹,因农村长期以来生活习惯,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情况难以彻底杜绝,每年通过开展“春风行动”“秋季战役”,同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督导各区县常态化开展散乱垃圾排查整治。此次排查,各区县共发现散乱垃圾点位401处,体积1314m³。

二、整改目标通过采取明察、暗访、调度等方式,对各乡镇重点地段进行实地检查,并指派专人调度督导跟踪问效,保证检查效果。避免出现散乱垃圾堆放有新增反弹现象

三、整改措施组织人员,运用各类运输、清理车辆,对发现的散乱垃圾点位及时清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按照《哈尔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哈尔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1问题整改要求,自年初以来,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组,开展了“春风行动”“百日大会战”“全流域治理”等多项行动,通过采取明察、暗访、调度等方式,对各乡镇重点地段及沿河两岸进行了全覆盖实地检查,共发现的问题点位63,具体点位已同步上报县环委办督察处理,并指派专人调度督导跟踪问效,保证检查效果,各乡镇村屯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公示时间:202489日至2024816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1-57522242

八、受理地址:巴彦县巴彦镇北直路205号

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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