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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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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巴彦县兴隆镇污水处理厂生化池MLSS较高,缺氧段死泥堆积,污泥转移联单缺少接收方盖章。

二、整改目标对缺氧段堆积死泥进行彻底清捞,补全转运联单接收方盖章,保证兴隆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三、整改措施一是责令企业组织人工清捞,加大排泥时间,增加出泥量。二是积极联系接收方按照程序加盖公章。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按照《哈尔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哈尔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6问题整改要求,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组织召开专项整改工作会议,责令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兴隆镇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对发现问题务必立行立改。针对生化池缺氧段死泥堆积及污泥缺少转运联单问题,兴隆镇污水处理厂组织了大量工作人员,进行人工清捞工作,共计清除生化池缺氧段8.5平方米浮沫,清捞后浮沫全部转运至污泥储池经板框脱水。同时派遣专人到巴彦县城管局按照制度推进公章加盖流程,现转运联单已全部完成公章加盖。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兴隆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五、公示时间:202489日至2024816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51-57522242

八、受理地址:巴彦县巴彦镇北直路205号

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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